超载的计算方法如下: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五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超载百分比:实际载重减去标记载重,再除以标记载重,乘以100%。
超载人数:超过核定载人数。
超载百分比:超出的人数除以规定可坐人数,再乘以100%。
超载比例:超过额定载货量的30%。
这些规定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和船舶,并且有明确的超载百分比计算方法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建议在实际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并避免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