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判的轻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如果罪犯在判刑前主动投案自首或做出其他立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漏罪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法院可能会考虑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需要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如果前一个判决的刑罚已经较重,而漏罪的刑罚相对较轻,那么合并执行时可能会显得较轻。
有些漏罪并不是因为罪犯有意隐瞒,而是由于普法宣传不到位,导致公民对违法和犯罪的概念不清楚,未能及时被发现。
综上所述,漏罪判的轻主要是基于罪犯的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