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末,吉林省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了月人均643元和483元。这一标准相较于之前有所提高,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视和保障。
具体来看,吉林省的城乡低保标准在2024年有所调整。城市低保最低指导标准为月人均770元、660元、620元和560元,而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依次为月人均500元、470元、440元和410元。这些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居民生活需求进行定期调整,以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长春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3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新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这一调整反映了当地政府对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承诺。
建议关注吉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低保标准和调整信息。这些公告将提供关于低保标准的最新数据和调整情况,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享受相关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