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具体标准包括: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会计核算要求:
一般纳税人需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包括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将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享受此优惠。
一般纳税人具有更多的税务优势,如适用较高的税率(13%、9%或6%)、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等,但同时也承担更多的税务义务。如果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