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是指 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包括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与动产相对的是不动产,即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
动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即劳动者以自身劳动创造出来的各种物品,如艺术品、建筑物、机械设备、装备、服装等。
即形成于历史过程中的文物实物,如文物、珍贵宝石、文献、藏品等。
主要指工商企业投入生产生活用品的资本,如原材料、机器设备、车辆、厂房、仓库等。
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动产作为物权法上的物,包括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也包括电等没有形状的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