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照包括以下几类:
这些照片用于记录勘验、检查、辨认等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这类照片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些事实,类似于物证或书证。
包括犯罪嫌疑人现场活动的照片、现场嫌疑车辆的照片等,用于还原犯罪现场的情况。
例如通缉令中使用的被通缉人的近期照片、视频监控录像的截屏照片、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照片等。
这类照片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经过法院的查证。
这包括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
照片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法院的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例如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照片。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照片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