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是一种 具有经济互助性质的企业。它是由农民自愿参加、自愿组合的民间组织,通过入股的方式组团,并具有明确的责、权、利的经济实体。养殖合作社主要从事生产或服务业务,包括养殖家禽如猪、鸡、牛、兔、鸭等,并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的目的。
具体来说,养殖合作社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它强调“合作”和“经济组织”两个基本要素。
合作社是以入股的方式组团的,具有明确的经济责任和权益,从事生产或服务业务,是一种经济实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通过提供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这一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综上所述,养殖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性质的企业,具有经济互助性质,主要服务于农民成员,通过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