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一般 两个月之内会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如果案件在侦查期限内无法终结,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或需要补充侦查,可能会导致案件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此外,如果案件涉及重大犯罪集团、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在批捕后延长两个月再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综上所述,批捕后移交检察院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侦查进展情况,通常在两个月内完成,但也有可能因特殊情况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