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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有哪些部门

时间:2025-01-12 16:58:14

人民检察院通常设有以下部门:

1. 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

2. 政治部:负责检察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3.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4. 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

5. 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6. 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7. 公诉部门: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8. 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9.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11.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等流程管理。

12. 检察技术部门:负责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13.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

14. 国际合作局:负责检察院的国际合作事务。

15. 其他可能存在的部门:如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依据研究室等,负责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解释。

请注意,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和专门检察院(如军事检察院)可能会有不同的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