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落户有多种方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及其所需材料:
条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含双学士)或中级技术职称者,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具备博士(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学位或职称证书
晋升职称评审表或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
接收单位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等。
条件:在哈尔滨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夫妻相互投靠:双方非农业户口,登记结婚即可办理投靠落户;女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丈夫(非农业户口)落户,需年满25周岁且结婚满5年;男方农业户口到哈市投靠妻子(非农业户口)落户,需年满45周岁。
父母投子女: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投父投母落户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派出所调查申报,分局审批落户。
未成年人投父母:18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投父母的,凭本人申请及亲子关系证明,双方居民户口簿到投靠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条件:出生婴儿不论婚生非婚生,一律凭出生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1周岁以上至6周岁以下(含6周岁)婴儿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
条件: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持省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在哈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条件:现役军人转业、退役或病休、离退休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安置地申报落户。
建议
提前准备:根据选择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当地派出所:在办理落户手续前,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如人才引进、购房或亲属投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