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保安资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洪减灾能力。具体用途包括:
1. 重点防洪保安工程建设;
2. 大中型病险水库的处理;
3.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4. 防汛物资、设备、器材的设置和储备。
征收对象通常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城乡信用合作社等。
这项基金的征收旨在增加水利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提高防洪保护区内的防洪标准,以及行滞洪区内的灾后损失补偿。
请注意,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水利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