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病历需要去医院的 医政科或病案室部门办理。这两个部门是医院内部专门负责病历管理与保存的机构,具备处理病历封存事务的权限与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病人或其合法授权人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及与病历的关联性。
2. 直接向医院的医政科或病案室提出申请。
3.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4.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5. 复印的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6. 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