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生完 一个月内必须落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以确保婴儿的身份信息及时得到认证和记录。
尽管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灵活性,例如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地方政策允许适当宽松,但最晚不应超过一年。及时申报户口不仅关系到宝宝的健康和福利,比如预防接种疫苗和相关医疗机构的定期检查等,而且也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必要步骤。
因此,建议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尽快办理户口登记,以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具体操作时,应准备好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前往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