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传唤的频率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没有具体的传唤时间间隔要求。但每次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若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且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拘留或逮捕措施,传唤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建议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在接到传唤时能够及时到案,以免影响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