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如果医疗机构的证明无法明确误工时间,可以参照法医鉴定等认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误工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同时,误工费的计算还需结合受害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