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仲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据,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被申请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如适用)。
请根据具体仲裁案件的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