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如下: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
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季度预缴。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需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清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