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产假时长如下:
60天(总计158天,但延长产假部分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因此,南京的产假总时长为 12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额外的30天延长产假。此外,如果难产,还可以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