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安置是指 国家对失地农户的特殊养老保险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缴纳的部分记入个人账户。这种安置方式旨在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一定量的社会保障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具体的保障金额和缴纳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一些地方可能会提供比1500元更多的社会保障金,且对于不同年龄的农民,管委会缴纳的金额也有所不同,通常年龄越小,管委会缴纳的金额越少,最少的只给交5年的最低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