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的提取频次和条件如下:
提取频次:每3个月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按月还贷: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应办理按月还贷,以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直至贷款结清。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非按月还贷:每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提取频次:每3个月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从2015年1月起算,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1400元/人/月。
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离职提取:非本地户籍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可以申请提取。
退休提取: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失业提取: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且连续失业满12个月的,可以申请提取。
建议
提前规划:根据自身的购房和租房情况,提前规划好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和额度,以确保顺利提取。
了解政策:定期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更新,确保提取条件和要求符合最新规定。
准备材料:在申请提取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等,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