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括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这些判决、裁定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如果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则在该具体时间履行后生效。行政处罚的生效需要具备法定依据、实施主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拿到仲裁裁决书后,如果表示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内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承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作出之日即生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法院判决书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一审判决在收到后15日或10日内不上诉即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承诺的生效时间取决于意思表示的方式和相对人是否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