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这类企业通常具有经营范围较窄、业务规模较小、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特点。小型微利企业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以支持其创立和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微利企业不包括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此外,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有所调整,例如工业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已提高到300万元,其他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仍为30万元,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标准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