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多次盗窃的标准如下:
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即使每次盗窃行为单独看可能不构成犯罪,但累计次数超过三次。
三次累计的盗窃数额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即使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标准,也可能构成盗窃罪,因为体现了行为人的盗窃习性。
包括非法进入他人住所盗窃(入户盗窃)、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财物(扒窃)、携带国家禁止的器械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多次盗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盗窃”的认定,还需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