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均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或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分公司的注册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工商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