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的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通过行为或客观情况推断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一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债务。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可能表现为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等。
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因客观原因或法律禁止,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和一时不能履行。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仅不符合约定条件,还造成侵权损害,包括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
这些违约形态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分,例如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等。在实际操作中,了解这些违约形态有助于合同当事人更好地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