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因此,雇佣童工的罚款金额是 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责令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并承担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