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实行以下原则:
不伤害自己: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掌握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不伤害别人: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确保他人在安全区域,及时告知并消除危险。
不被别人伤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共享安全知识及经验。
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上岗。
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等,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进行作业。
起重作业: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循“十不吊”原则。
高处作业:办理“高处作业证”,患有特定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高处作业,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预先检查原则:在作业前进行充分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安全。
隔离原则: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可接近性原则:确保危险区域的可接近性,方便进行安全检查和作业。
固定货物,防止滑动原则:对货物进行固定,防止滑动造成危险。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危险作业过程的安全与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