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原本有工作,但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的人员。
指的是新进入劳动市场,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指城镇中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常住人口。
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城镇居民。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不包括一二类残疾)。
因国家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根据省政府规定,可能还包括其他特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这些人员都符合失业人员的定义,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