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有前科的人,即犯罪记录,是终身保留的,并没有规定多少年之后可以取消案底。不过,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记录会被封存,这意味着这些记录不会对外公开,也不会被一般单位或个人查询到,除非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并且查询单位必须对这些记录予以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取消案底”并不等同于“前科消灭”。前科消灭通常指的是在一定的考察期内未犯新罪的条件下,经过法定程序,个人的犯罪记录可以被消除。然而,在中国大陆,目前并没有实施这样的前科消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