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通常应向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者被告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或者被告被劳动教养或正在监狱服刑,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超过一年,原告可以选择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样地,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类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离婚诉讼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建议
确定被告住所地:首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这通常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了解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有特殊情况,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选择最合适的法院并符合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