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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资料转到哪里

时间:2025-01-16 23:38:07

党员资料应该转到以下地点:

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

根据相关规定,党员档案应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保存。

上级党委(总支):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需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

党员持上级党委(总支)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

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

对于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

工作单位:

如果党员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建立了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于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也可以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在转移党员资料时,建议先与原党组织和接收单位党组织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同时,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介绍信,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