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级别的资质要求如下:
甲级资质: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乙级资质: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8人、8人。
办理建筑设计甲级资质需要配备对等的人员,总共为21名(注册人员9名,职称人员12名):
注册人员:一级建筑师3名、一级结构师3名、注册给排水1名、注册暖通1名、注册供配电1名。
职称人员:建筑中工3名、结构中工3名、给排水中工2名、暖通中工2名、电气中工2名。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业务领域广,条件要求严,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根据行业特点划分,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针对特定领域的设计业务,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人员。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针对特定项目或技术的资质认证。
直接申请: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合并或收购:通过合并或收购已经拥有资质的公司,继承其资质和业绩。
资质加盟:与已拥有资质的公司建立加盟关系,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和人员去投标承接工程项目。
设计企业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甲级为最高级。
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建议设计公司在申请资质时,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并确保所有人员和业绩都符合要求,以提高资质申请的成功率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