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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转让土地什么不同

时间:2025-01-11 17:49:1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他物权设定,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他物权转移,即土地使用者将其已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给其他土地使用者。

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市场: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的市场,通过出让合同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转让市场: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市场,土地使用者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

总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与程序以及交易市场。出让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而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之间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移。出让条件相对宽松,而转让条件较为严格,需要经过审批和缴纳税费。出让发生在一级市场,转让发生在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