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是指 通过广告形式传播的不真实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旨在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消费选择。这类广告的内容通常夸大其词、语意模糊,容易引人误解。虚假广告的行为主体可能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他们在广告中采用欺骗手段或以引人误解的陈述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进行不真实的宣传,从而侵害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广告的主要特征包括:
虚假广告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社会危害性。
广告中对商品或服务的表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如性能、用途、产地、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虚假陈述。
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或引人误解的陈述进行商品或服务宣传,以引诱顾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相关责任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在接收到广告时,应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