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完成以下事项:
开设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日常资金往来、收付、发工资等。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可能还需要开设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
从成立之日的第一个月起,无论是否开展业务,都必须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使零纳税也需要申报。
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记录和会计档案,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及时登记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完整。
准确核算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合理申报税款,根据税法规定及时申报各类税款,避免因漏报、少报或迟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
在公司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与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费用会自动从银行基本户扣除。
如果企业需要开发票,需要到税务局办理发票领购备案,核定申请发票,并购买税控设备进行发行。
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品牌的重要步骤,商标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办理企业年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要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刻制公章,用于签订合同等事宜。
招聘员工,建立团队。
这些步骤确保了新公司合法合规地运营,优化资金管理,并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新公司在成立初期就重视这些工作,以便顺利展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