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余值是指 依照税法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后的余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
\text{计税余值} = \text{应税房产原值} \times (1 - \text{扣除比例})
\]
其中,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大多数省市的扣除比例为30%。
计税余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于两种情况:
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因此,纳税人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并按照规定的扣除比例计算计税余值,以便依法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