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儿童医保主要保障以下方面:
参保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宁波已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特殊病种保障范围,还将罕见病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特殊治疗食品纳入保障范围。
参保儿童在住院治疗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参保儿童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此外,对于6周岁以下的宁波市户籍婴幼儿,可以在出生次月起三个月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的6个月至6周岁儿童,可以由父母持小孩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有效居住证为小孩办理参保手续,尚未申领居住证的儿童请监护人尽快申领。
建议家长及时为儿童办理医保参保手续,以便享受上述医保待遇,减轻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