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合伙企业同样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这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这类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它们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也属于非法人组织。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公司,也属于非法人组织。
这些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
这些实体虽然在中国运营,但由于未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属于非法人组织。
这些单位虽然正在筹备阶段,但已经获得主管机关的批准,可以视为非法人组织。
综上所述,上述所有列出的实体均属于非法人组织。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以确保准确识别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