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与原告的关系证明。
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无法获取被告的身份证明,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被告的身份。
包含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落款等五部分。
详细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目录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转账记录和转账凭证,如果诉讼涉及财务交易。
证人证言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居住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根据案件的性质而定。
确认法院可以向你送达法律文件的地址的文件,确保提供准确无误的地址。
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的凭证。
如果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进行鉴定,应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
如果原告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案件性质和法院要求准备,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进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