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债务指的是债务人故意逃避债务偿还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
债务人主动放弃自己应享有的债权,如拒绝收取应得的款项。
债务人放弃为债权提供的担保,减少债权的保障。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影响其债权实现。
债务人故意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延迟还款时间。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财产。
债务人故意隐藏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债务人在法庭作出还款裁决后,仍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的上述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影响,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可能构成犯罪行为,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