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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为什么叫前科

时间:2025-01-08 07:59:14

“前科”一词通常用来 指代一个人以前曾经犯罪并受到刑罚处罚的记录。在刑法上,前科特指那些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在重新犯罪时被视为有前科。

具体来说,构成前科的条件包括:

刑罚种类:

被判处拘役、劳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执行完毕:

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包括刑满释放。

重新犯罪:

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有前科的人在再次犯罪时,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此外,有前科的人可能在担任某些职务时受到限制,例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的职务。

总结来说,“前科”是对一个人过去犯罪记录的正式记录,它在法律和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量刑和职业资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