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违建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行政执法部门和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如下:
淄博博山区金科园小区9号楼楼顶的违规阳光房问题已经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准备进行立案调查。
一般情况下,违章建筑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
违章建筑归所在城市的城乡规划有关部门管理,如规划局或者建委、建设局。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建议:
如果发现违章建筑,可以先向当地的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者向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
如果违章建筑涉及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