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推进”的立体化办案机制,形成覆盖全域的秦岭生态保护网络。通过“刑事+公益诉讼”双轨追责模式,2024年以来累计办理秦岭非法穿越、毁林占地、古树病虫害等生态保护案件21件,补植复绿面积超300余亩。
聚焦重点领域 靶向攻坚生态治理
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建立秦岭古树电子档案,联合秦保部门对千年古银杏、紫薇等珍稀树种实施“一树一证”精细化管理,通过专家会诊、树洞封堵等技术手段修复受损古树,推动古树保护与生物多样性深度融合。
矿山生态修复攻坚
运用无人机三维建模技术精准定位非法采矿区,推动矿坑复绿,同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植被覆盖率提升35%,实现矿山生态“疮疤”变“绿肺”。
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
针对清水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创新“小流域治理”模式,修建生态氧化塘5处,年净化水量超百万立方米,实现水质稳定达标,惠及沿岸居民。
凝聚共治合力
构建全民守护格局
协同机制提效能
深化“河长+林长+检察长”三长联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8次,清理黑臭水体污染源点6处,修复受损古树3株。
公众参与强意识
设立“生态检察开放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0场,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超1000人次。
科技赋能固成果
打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污染源定位、生态修复进度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依托大数据分析模型,精准识别高风险区域,推送预警信息20余条,案件查处率提升40%。
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法治担当,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也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留下绿水青山的时代答卷!
作者:余丹丹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