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相关解释,以下补助不算作工资:
包括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等。
各项支出。
如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如误餐补助(特定条件下的)、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
这些补贴和补助通常是为了补偿或支持劳动者的某些特定需要或情况,并不属于劳动者的常规劳动收入。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参照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