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伐林木的立案标准如下:
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至20立方米或幼树500至1000株。
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至10立方米或幼树250至600株。
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若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并具有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等情形之一,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当地法律和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