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违建通常指的是 符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没有超出规定的范围,并且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环境污染、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非违建情形:
由于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才规定建设房屋必须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2008年之前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即使没有许可证,也不应被认定为违建。
这类房屋虽然手续不全,但如果是由于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导致的,也可能不被视为违建。
在农村地区,只要自建房屋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审批合法化,就不再是违建。农村居民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自建房屋,以提升居住环境。
在这些范围内建设的房屋,只要符合规划要求,便不再被视为违建。这些房屋的产权可以合法转让和交易,农民可以依法享受房产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只要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手续,且房屋用途符合规划要求,这些房屋不再被视为违建。
一些农村房屋,虽然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导致被视为违建。现在,政策要求对这些情况进行合法登记,使这些房屋可以合法使用,而不必担心拆除。
如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这些房屋在合法的范围内建设,是为了集体利益服务,不再被视为违建。
综上所述,非违建是指那些在法律框架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建设,且没有违反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