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
根据《民法典》第41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
根据《民法典》第410条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
银行可将不良资产打包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实现不良资产的快速处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资产,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
国家对银行和企业的体制性欠账应拿出一块体制性资源作补偿,把贷款改为投资。
旨在建立产权明晰,责权分明,不受政府行政干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
通过兼并和收购等形式,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集约化生产的企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