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财产保全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且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具体执行时间如下:
在立案那一天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案件不是上诉案件,则可以在立案时间的三个月内执行。如果其中有中止执行,这个中止执行的时间应当扣除。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建议在判决书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效内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