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税依据是 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 - 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各项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如5000元/月)、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还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这些依据和规定共同构成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扣税基础,确保了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