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管理部门主要分为 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两大体系。
主要由各级人民法院负责,负责审理侵犯著作权案件,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版权的行政管理主要由国家版权局及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共同承担。具体而言:
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版权管理工作。
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版权事务。一些单列市和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以更好地履行版权管理职责。
此外,国家版权局还对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业务上的指导责任,并监督其执行著作权法的情况。
综上所述,版权的管理部门包括司法和行政两大体系,司法管理由各级人民法院负责,行政管理则由国家版权局及其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共同承担。